1911年12月2日正式颁布的《鄂州约法》,虽然并非永久宪法,却是选举临时大总统,成立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依据。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具有宪法效力的约法,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由()以临时大总统身份正式公布。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提名著名教育家()担任教育总长。
1915年7月15日,袁世凯政府以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了()。
1912年元旦,()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提名著名教育家()担任教育总长。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船政后学堂第十一届毕业生()任海军总长。
民国时期,初小四年级课本《平等》一文写道:“共和国无阶级之分,人人平等,受治于同一之法律„„虽以大总统之地位,犹必谨守法律,不能恃势以凌人。一旦罢职,即与齐民无异。”这表明()
1912年,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时表示将致力于“社会革命”,这里的“社会革命”指()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在给袁世凯的电报中说道:“文虽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之心,终可大白于将来。望早定大计,以慰四万万之渴望。”这里的“渴望”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