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奥斯丁在法学方面的两个突出贡献。
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简述奥斯丁所列举的作为一般法理学合适对象的基本的原则、观念和特征。
根据奥斯丁的理论,属于“命令”的是()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奥斯丁、霍菲尔德、萨尔蒙德、霍德兰、庞德等法学家都曾对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在这些研究中,以___ 提出的有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公式最为著名。 ( )
奥斯丁认为,严格意义的实在道德有()。
奥斯丁认为所谓的法律的含义有()
试述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
下列选项中,符合奥斯丁的分析法学观点的是()
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的适当对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