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炼钢技改项目内容包括钢结构、工艺设备、工业管道、电气安装等,为节能减排,新增氧气制取、煤气回收和余热发电配套设施。炼钢车间起重机梁轨顶标高27.8m,为多跨单层全钢结构(塔楼部分多层)。炼钢工艺采用顶底复合吹炼,转炉吹氧由球罐氧气干管(D426×9,P=2.5MP)经加料跨屋面输送至氧枪阀门室。 该项目由具有承包资质的A公司施工总承包。在分包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经业主同意,A公司将氧气站、,煤气站和余热发电站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技术资格的安装单位。 A公司项目部进场后,根据图纸、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装备技术水平集现场施工条件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塔楼钢结构和工艺设备采用3000吨.m塔吊主吊方案经过批准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在安全和质量管理方面采取措施如下: 措施1:针对工程特点,塔楼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源较多,项目部仅对临时用电触电危险、构件加工机械伤害危险、交叉作业物体打击危险以及压力试验、冲洗、试运转等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经公司审定,补充完善后,制定了相应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健全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措施2:针对氧气管道管口错边量超标,内壁存在有只、锈蚀、铁屑等原因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项目部编制施工方案时,制订了包括材料检验、管道试验等关键工序为内容的施工工艺流程,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措施3:氧气站球罐的球壳板和零部件进场后,A公司项目部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确保分包单位按计划现场组焊。 措施2,氧气管道施工还应包括哪几道关键工序?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制度。
某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基础、设备钢架(多层)、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和电气仪表安装等。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设备钢架吊装和工艺设备吊装两项工作共用一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其他工作不使用塔机。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按该进度计划进场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设计图纸,致使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0天(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建设单位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塔机按原计划进场,调整进度计划,保证该项目按原计划工期完工。 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将工艺设备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3天,得到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如下,但建设单位没有全部认可。 (1)工艺设备调整工作压缩3天,增加赶工费10000元。 (2)塔机闲置10天损失费:1600元/天(含运行费300元/天)×10天=16000元。 (3)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费15000元。 说明施工单位调整方案后能保证原计划工期不变的理由。
某国有企业采购生产工艺设备,因设备技术性能及要求难以描述,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议优先采取()方式。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改进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企业按照生产工艺性质的不同设置生产单位,集中了同类工艺设备和同工种的生产人员,对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进行相同工艺的加工,这种生产物流空间组织属于()。
某安装公司承接一条生产线的机电安装工程,范围包括工艺线设备、管道、电气安装和一座35kV变电站施工(含室外电缆敷设)。合同明确工艺设备、钢材、电缆由业主提供。 工程开工后,由于多个项目同时抢工,施工人员和机具紧张,安装公司项目部将工程按工艺线设备、管道、电气专业分包给三个有一定经验的施工单位,并对他们的进场施工、竣工验收及技术、质量、进度等进行了管理。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进料计划、送货清单和质量保证书,按质量验收规范对业主送至现场的镀锌管材仅进行了数量和质量检查,发现有一批管材的型号规格、镀锌层厚度与进料计划不符。 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发现35kV变电站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大于设计要求。经查实,接地体的镀锌扁钢有一处损伤、两处对接虚焊,造成接地电阻不合格,分析原因有: (1)项目部虽然建立了现场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和交底内容,但施工作业前仅对分包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口头交底; (2)接地体的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3)室外电缆施工中,施工人员对接地体的损坏没有作任何处理和报告。 对业主提供的镀锌管材还应做好哪些进场验收工作?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制度。
一般根据不同性质的项目按需要试运转车间的工艺设备购置费的百分比估算的费用是( )。
背景资料:某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基础、设备钢架(多层)、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和电气仪表安装等。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设备钢架吊装和工艺设备吊装两项工作共用一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其他工作不使用塔机。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按该进度计划进场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设计图纸,致使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0日(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建设单位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塔机按原计划进场,调整进度计划,保证该项目按原计划工期完工。 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将工艺设备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3日,得到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如下,但建设单位没有全部认可。 (1)工艺设备调整工作压缩3日,增加赶工费10000元。 (2)塔机闲置10日损失费:1600元/日(含运行费300元/日)×10日=16000元。 (3)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10日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费15000元。 施工单位提出的3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计算建设单位应补偿施工单位的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