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这个规定,有人认为,儿童入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又有人认为,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材料2: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结合材料1和2,谈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哪些特点?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幼儿去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是被强迫接受而非自愿的,家长必须按规定要求送孩子进托儿所和幼儿园。
教育民主化的实质是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但教学内容应当是固定的。
甲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入狱7年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对甲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机关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其()根据政治机关部署组织实施,确保人人纳入教育范围、人人接受教育。
对拒绝接受教育或不服从管理的被收容教育人员,可以延长收容教育期限,但延长收容教育期限的,实际执行的收容教育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接受教育所得到的利益完全是内在化和私人化的(即不存在外部效应),因此,教育是私人需要,教育费用应该完全由受教育者自己负担。
学生既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又是自我教育、自我学习和发展的主体。
尽可能将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安排在一起接受教育,使特殊教育正常化,这就是()。
材料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这个规定,有人认为,儿童入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又有人认为,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材料2: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结合材料1和2,请谈谈你是怎样理解法律规定的我们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