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收取的专项费用,应按营业税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该比例是()
A公司应补缴教育费附加( )元。
教育费附加收入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中103类“非税收入”,02款“专项收入”,03项“教育费附加收入”,下面再细分为6个目。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基数是()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基数是()
“应缴税费”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3)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13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5)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本企业支付运输费2万元,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全部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受托方已按规定代收代缴相关税款。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7)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8)转让本企业于2008年6月份购入的某台机器设备,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万元。购买该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1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红木进口关税税率为35%;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月初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计算位于某市市区的加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已知两税一费的税、费率分别为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若销售收入为1亿元,则应缴纳两税一费的总额为( )万元。
关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某建筑企业年施工承包收入为6000万元,构件加工收入800万元。已知营业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则该企业当年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