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 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港务局。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1990年9月15日,原告经经纪人介绍与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下称北海外代)签订了一份租船合同。北海外代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新和公司自己的身份是富山宝船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租船合同。该合同约定,北海外代租用原告的“新和”轮将9500吨10%范围由船东选择的袋装水泥由北海港运往马尼拉;运费率为毛重每公吨14.30美元,船东不负担装卸、堆舱、平舱费;全部运费在装货完毕后三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装卸效率为每晴天工作日1000公吨1200公吨,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滞期速遣费率为每天3000/1500美元,所有用于等待泊位的损失时间算作装卸时间,除非船舶已经滞期,否则由于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阻止了装卸的进行,所损失的时间不计算装卸时间4.25%的佣金从运费中扣除,付给经纪人。其他未提到条款按1922年及1976年修订的“金康”合同范本。 1990年9月20日23:00时,“新和”轮抵北海港。9月21日08:00时该轮向北海外代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22日21:50时联检完毕。23日为星期天,23日18:30时开始装货,当天实际使用时间5小时30分。至10月7日21:00时装货完毕,实装水泥9547.5公吨。根据合同约定的装货率计算,装港可用时间为7天22小时57分,实际装货使用时间为7天21小时,装港速遣1小时57分。 1990年10月12日06:00时,“新和”轮抵达马尼拉港,同日08:00时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除去约定的卸货时间,10月24日02:08时开始滞期。11月3日,新和公司代理人收到收货人正本提单及申请卸货准许证,但未签发。11月5日、6日,新和公司以未收齐运费为由分别通知收货人和北海外代不予卸货,留置了货物。但后来由于滞期过长,新和公司为尽快使船卸清开航,于1991年1月2日13:00时自动开始卸货,1月10日14:15时货物卸完,交给收货人。1991年3月26日,新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运费、滞期费、利息、律师费用等。新和公司是否有权留置货物?为什么?如果有,其后的交货行为是否会对留置权产生影响?请说明理由。
新加坡是继()、()、()之后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亚洲重要的()和()中心之一。
在下列描述中有关新加坡的礼仪禁忌有( )。
试述新加坡监督模式的特点。
新加坡人过春节流行主客共饮( ),寓意“财运享通”。
一个新加坡旅游团从广州入境。一到广州,一老年华人对全陪说:“我有一个妹妹在北京,已失散30多年,请你帮助找找。”全陪马上将此要求转告北京地接旅行社。 当旅游团抵达北京时,地接旅行社已按游客提供的线索,通过户籍部门找到了老人的妹妹。当兄妹在饭店会面时,相拥喜极流涕,场面十分动人。他们一再感谢全陪和北京地接旅行社。然而,第二天早晨,老人将他妹妹带上了旅游车,地陪以为是领队同意的,而领队则以为是中方导游人员同意的。相互一问,原来谁都没有同意,但都感到很为难,因为兄妹已30多年不通音讯,多相聚一些时间无可厚非。但是最后,地陪还是上前为难地告诉老年游客,他的妹妹不能随团活动,否则费用不好解决。老人却说:“门票我买,至于吃饭,大家挤一挤就行,以前饭菜总吃不完,所以多一人少一人没有关系。”地陪无奈,只得撒谎,说其他旅游者有意见。老人很不高兴地让妹妹下了车,自己也下了车,此后两天没有随团活动。 从此,他与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关系一直处不好,还写了投诉书,说地陪不近人情。 老人希望有更多的时间与妹妹相聚,确实无可厚非,但正确的做法应是()。
新加坡人忌讳的数字有( )。
新加坡目前是世界著名的( )。
新加坡人忌讳的动物是( )。
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所进行的“统帐结合”的改革,正是借鉴了新加坡实行()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