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H市某项目C栋工程项目中,现场工人违规操作施工电梯,导致吊笼冲顶脱落,造成吊笼内两名工人死亡。该工程由H市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由某劳务分包单位具体实施。经调查发现,为了赶工期,分包单位在没有检查验收的情况下立即使用,聘请了一名初中还没有毕业的16岁司机,该司机有6个月的操作施工电梯的经验,但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公司承建的某厂房工程,监理单位B公司。在施工中,A公司将附属施工项目发包给王某,6月25日为了赶工期,王某临时租用25T吊车将堆积高度8米,单块重量1.5T的混凝土试压块至上而下逐块向地面吊运。当日21时,吊车司机临时找来有特种设备指挥操作证的陈某、小工连某,在汽车大灯损坏一只的情况下开始吊运作业,在吊臂旋转时,吊起的试压块将高处吊索作业的陈某、连某二人碰落至地面,导致二人多处骨折。 现场勘验情况: 1.吊装作业前未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方案。 2.吊装作业现场A公司和B公司均无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无陈某、连某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案例中,B公司存在何种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