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若某公司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增加的有()。
甲公司系乙公司的母公司,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乙公司发出存货均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销售成本时结转。税法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有关2011年、2012年内部交易业务如下:(1)2011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台,每台售价7.5万元(不含税,下同),价款已收存银行。每台成本为4.5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年乙公司从甲公司购入的A产品对外售出4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11年末乙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下跌,库存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下降至每台7万元。(2)2012年6月8日乙公司对外售出A产品3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12年末,乙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持续下跌,库存A产品可变现净值下降至每台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回答问题:2011年甲公司合并工作底稿中针对上述资料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丁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开业,2012年和20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14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丁公司2012年年初购入一台设备,2012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40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210万元,计税基础为340万元。该企业除固定资产外没有其他事项产生暂时性差异。假定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万元。
甲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1)将一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改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2)对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2017年年初账面价值为6800万元,未发生减值,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3)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由按销售收入2%计提改按3%计提,2017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4)将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10年改为8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甲公司该管理用固定资产原每年计提折旧额为23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按8年及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2017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350万元。变更日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5)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先进先出法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甲公司存货2017年年初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直线法改为产量法。甲公司该生产用无形资产2017年年初账面余额为7000万元,原每年摊销70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累计摊销额为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按产量法计提摊销,2017年应摊销800万元。变更日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7)内部研发项目开发费用的处理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2017年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的计税基础为其资本化金额的150%。(8)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上述变更均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除事项(5)]均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存在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情况;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根据资料(6),计算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在2017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
甲公司持有B公司90%股份(系2014年以前取得),能够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与B公司2014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2014年6月10日甲公司从B公司购进W商品200件,购买价格为每件2万元,价款已支付。B公司W商品每件成本为1.6万元。2014年甲公司将上述W商品对外销售150件,每件销售价格为2.2万元,年末结存W商品50件。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结存的W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70万元。(2)2014年7月1日,B公司出售一项专利给甲公司。该项专利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为380万元,销售给甲公司的售价为500万元。甲公司取得该专利后,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该专利摊销计入管理费用。2014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专制权)未发生减值迹象。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支付该笔专利款500万元。B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万元。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1)将一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改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2)对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2017年年初账面价值为6800万元,未发生减值,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3)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由按销售收入2%计提改按3%计提,2017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4)将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10年改为8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甲公司该管理用固定资产原每年计提折旧额为23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按8年及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2017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350万元。变更日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5)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先进先出法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甲公司存货2017年年初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直线法改为产量法。甲公司该生产用无形资产2017年年初账面余额为7000万元,原每年摊销70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累计摊销额为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按产量法计提摊销,2017年应摊销800万元。变更日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7)内部研发项目开发费用的处理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2017年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的计税基础为其资本化金额的150%。(8)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上述变更均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除事项(5)]均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存在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情况;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根据资料(7),判断内部研发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其发生额。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7年6月1日,甲公司将自行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业务应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按照准则规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可能计入的项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