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减值时,正确的处理是()。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2017年9月甲公司以80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将一批自产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生产成本为5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60%,假定涉及的商品未发生减值。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1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上述存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在申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1)1月30日,甲公司购买一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的新办公用房后即对外出租,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相关税费;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12月31日,该办公用房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办公用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2)3月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850万元,其中交易费用10万元,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核算。11月21日,购入丙公司股票30万股,支付价款245万元,其中交易费用5万元,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乙公司和丙公司股票的价格均为9元/股,税法规定,上述两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均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处置时计入处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4月10日,收到税务部门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退回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20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于2017年3月10日批准报出。(4)12月,甲公司按规定对某亏损合同确认了预计负债160万元,按税法规定,此项计提的预计负债在相关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5)2017年度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因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元,因未如期支付某商业银行借款利息支付罚息10万元。(6)2017年年初的暂时性差异及本期暂时性差异转回情况如下:对上述事项,甲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因素。计算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4000万元购入一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写字楼,立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租期为2年,并办妥相关手续。该写字楼的预计可使用寿命为22年,取得时成本和计税基础一致。资料二: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资料三: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分别45500万元和50000万元。资料四:2012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并供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甲公司自2013年开始对写字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资料五: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52000万元出售该写字楼,款项收讫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计算确定201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甲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12000万元,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112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并预计在未来期间内保持不变,甲公司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当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4000万元购入一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写字楼,立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租期为2年,并办妥相关手续。该写字楼的预计可使用寿命为22年,取得时成本和计税基础一致。资料二: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资料三: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分别45500万元和50000万元。资料四:2012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并供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甲公司自2013年开始对写字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资料五: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52000万元出售该写字楼,款项收讫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计算确定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计算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7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售价为1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将上述商品已对外销售40%,该商品未发生减值。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由于该批商品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