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造船厂通常利用多余的现金流大批购买钢材,待接到船东造船订单后再开始生产。正因为这种做法,使该造船厂在钢材价格大涨的时候额外获利。甲造船厂所采用的平衡产能与需求的方法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30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6年12日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请求返还多少金额?
如果合同约定钢材价格按当期(甲方认可)的购买价结算,工程完成了,甲方也签字认可,但建设厅的当年的调价文件中钢材价格比当期购买价格低,请问能否要求甲方按当期价格结算?如果甲方坚持要用建委当年的调价文件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