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电脑网页、小程序享受畅享刷题等更多功能

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8-15 08:52:26

文章来源:

一、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大纲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四、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483

下一篇

相关资讯

相关试题

分享给好友

分享到朋友圈

取消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