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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十六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17:59:02

文章来源: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兰长胜等58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邱勇等8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王全超等8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李松强等90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王芳11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甘为超等15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王晓华等7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张君等9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附件:

1.2021年第16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2.2021年第16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23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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